从网络安全角度出发,目前学校企业微信默认建群人数上限调整为5人。如因工作或学习需要调整建群人数上限,需由申请人填写《企微群人数上限变更》申请表,说明申请理由和申请建群人数上限。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发起:
1.电脑端:登录学校主页→信息门户→一网通办→数字化处→企业微信管理→企微群人数上限变更
2.手机端:登录企业微信→工作台→一网通办→应用中心→数字化处→企业微信管理→企微群人数上限变更
经部门负责人或辅导员审核后,提交至数字化处审批,审批通过后,由数字化处数据管理科执行调整操作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数字化处。